张柏芝与前经纪人余毓兴的经纪合约纠纷案近期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余毓兴指控张柏芝收取预支片酬后未履行合约,索赔逾千万港元。然而,深入追溯事件始末便会发现,这场纠纷远非简单的“违约”之争,实则体现了张柏芝在合作中的义气与担当——因重情义,她在这段合作中做出巨大牺牲,最终却遭信任辜负;更揭开了余毓兴因险恶人性、谋私贪心与无中生有的诬告,致使张柏芝被迫陷入五年漫长法律泥潭的真相。

签约始末:义气为先,张柏芝成新亚洲娱乐“金字招牌”
2011年,张柏芝虽经历婚变与舆论压力,却未如外界所言陷入事业绝境。彼时,余毓兴已在内地成立经纪公司AEG新亚洲娱乐集团,据权威企业调查机构显示,该公司核心成员为余毓兴(英文名:Samuel)本人、主管制作的胞姐余毓兰(英文名:Bonny)及主管财务的胞弟余毓明(英文名:Samson)。当年,余毓兴以新亚洲娱乐集团董事长身份主动邀请张柏芝出演电影《河东狮吼2》,并多次赴港游说,承诺以资源助其重返事业巅峰。张柏芝的善良让她选择信任这份“诚意”,出于对合作伙伴的信任与义气,最终于2011年7月签订经纪合约。这一选择并非被动妥协,而是源于她重情义的性格,以及对余毓兴盛情邀约的商业回应。签约张柏芝后,张柏芝成为了新亚洲娱乐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成为余毓兰、余毓兴、余毓明姐弟三人的主要收入来源。

张柏芝的加盟迅速提升了新亚洲娱乐与余毓兴的行业地位及影响力。她签约后,公司很快吸引张馨予、黄维德、吴建飞等知名艺人加入,业务拓展至影视投资、唱片发行等多领域。余毓兴曾公开承认,张柏芝的加盟为公司带来“前所未有的关注度”,是当之无愧的金字招牌。

全心付出:敬业精神与资源反哺,却遭公司不公正待遇
合作期间,张柏芝不仅尽职尽责履行合约义务,更无私倾注大量心血支持公司项目与发展。
1.《河东狮吼2》:以一己之力扛起票房与口碑压力
因张柏芝同意出演女主角,直接促成赵本山、何炅零片酬客串,小沈阳亦同意出演男主角。然而,拍摄期间余毓兴被指拖欠剧组薪资,剧本不扎实,期间更是两度更换导演,导致拍摄混乱、宣传不足,最终电影口碑票房双双失利。尽管环境艰难,张柏芝仍坚持在北方深冬拍摄微电影宣传片,冻至高烧仍配合工作,甚至动用个人资源弥补公司宣传短板。虽电影口碑不佳,她的敬业态度却无可指摘。
2.电视剧《裸爱》:口碑佳作因公司清算草草收场
张柏芝与章子怡、张东健合作主演的口碑佳作《危险关系》票房口碑双丰收,再度为余毓兴及其公司赢得行业关注;同期拍摄的电视剧《裸爱》,也因张柏芝的扛剧能力被寄予厚望。然而2013年新亚洲娱乐突然清盘,致使项目宣传草草收尾,张柏芝的努力再度付诸东流。


3.提携新人助力公司:无私支持余毓兴侄子李嘉隽与胞姐
在与余毓兴合作期间,张柏芝主动为公司新人争取机会——例如在《河东狮吼2》中推荐余毓兴的侄子李嘉隽参演。不仅如此,她还多次在公开活动中提携新人,为他们争取曝光机会。这种倾囊相授的胸怀,早已超越普通合作关系,尽显情义与格局。同时,由于公司核心成员在专业度与经验上存在严重欠缺,导致业务与管理长期混乱,张柏芝不得不经常协助公司及余毓兴的胞姐余毓兰,处理解决工作与生活中的诸多棘手问题。

隐忍与背叛:余毓兴隐瞒清算事实、伪造合同,张柏芝选择宽恕
2013年8月,新亚洲娱乐被香港法院强制清盘,余毓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他却对张柏芝隐瞒实情,继续以公司名义运营,并以张柏芝经纪人和经纪公司的身份为其接洽工作。2014年,张柏芝助理周静仪在对接《女神的新衣》合同时发现双重合同:余毓兴声称片酬为700万,实际金额却高达1500万。随后,张柏芝通过律师调查得知公司早已清盘,余毓兴涉嫌伪造公章、私吞酬劳。面对质疑,余毓兴谎称患癌博取同情,张柏芝念及旧情未予深究。然而余毓兴并未收敛不当行为:2014年伪造公章签约综艺、2018年卷款跑路、2024年发行歌曲《以犬之名》暗讽张柏芝“自认是狗”以博取同情,甚至一纸诉状将张柏芝告上法庭,索要千万赔偿,彻底辜负了她的善意。余毓兴这种公开羞辱的行为,遭到媒体与网友的一致不齿,被批评“缺乏基本职业道德”;有网友更是仗义执言:“余的公司都清盘成老赖了,估计真筹不出钱,只能想办法榨张柏芝。”
张柏芝的重情重义、无私付出与宽广格局,换来的却是余毓兴的恶意报复,也让余毓兴及其公司的诚信缺失与人性阴暗面暴露在公众视野中。相信法律定能还张柏芝公道,让付出者不被辜负,让失信者承担应有的代价。

附件一
余毓兴失信前科不堪入目
余毓兴的商业信誉与个人信誉千疮百孔,遭到媒体与大众的诸多质疑:
l 2012年:拍摄《河东狮吼2》期间,拖欠剧组薪资
l 2013年:新亚洲娱乐被香港法院强制清盘
l 2014年:伪造公章,以张柏芝经纪人身份开展活动名义擅自对外签约
l 2018年:卷款跑路,名下公司“核心创艺”被吊销执照
l 2019年:被北京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欠款近6000万元;另有台湾投资人孙德荣指控其以投资项目为名骗取500万元

附件二
张柏芝与余毓兴纠纷案关键事件时间线
一、合约签订阶段(2011-2012年)
2011年7月
l 余毓兴与张柏芝签订《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约定建立8年独家经纪关系
l 余毓兴预付4000万港元片酬,双方约定张柏芝需拍摄4部电影
l 余毓兴声称,张柏芝因离婚及“艳照门”事件处于事业低谷,主动向其求助并称呼他为“契爷”(干爹)
l 张柏芝方否认“干爹”关系,称2011年前根本不认识余毓兴
2012年5月
l 双方签订《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
l 余毓兴追加276万港元预付款,累计预支金额达4276万港元
l 约定张柏芝共需拍摄6部电影
二、合作破裂阶段(2013-2014年)
2013年
l 新亚洲娱乐集团被香港法院强制清盘,公司停止运营
l 余毓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4年
l 张柏芝参加综艺《女神的新衣》,助手周静仪发现两份合同存在差异
l 余毓兴告知酬劳为700万港元,实际电视台合涉案金额约1500万港元,余毓兴涉嫌私吞800万酬劳,还曾伪造公章,以张柏芝经纪人名义擅自对外签约。张柏芝方通过律师向余毓兴发出律师函要求解约,而余毓兴谎称患癌博取同情,张柏芝念及旧情未作深度追究
三、法律诉讼阶段(2020-2025年)
l 2020年7月,余毓兴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张柏芝,指控其收取4276万港元预支片酬后未履行电影拍摄义务,索赔至少1276万港元,并要求公开2015-2019年收入账目
l 2024年6月,余毓兴发布歌曲《以犬之名》,歌词暗讽张柏芝“自认是狗博取同情”。张柏芝工作室随即发布声明,称余毓兴言论严重不实,已委托律师起诉,同时翻出余毓兴2014年伪造公章的旧案
l 2025年12月,案件第三次开庭,张柏芝首次亲自出庭作证。庭审中她情绪崩溃,哭喊“两天没睡觉,所有东西都是假的”。张柏芝方质疑涉案合约签名系伪造,并提交2014年录音证据,其中余毓兴承认“做假文件当食生菜”。法庭已启动笔迹鉴定程序,结果预计2026年1月公布
